AIGC检测介入学位论文AI代写的技术审视与法理反思
王家睿
摘要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规定学位论文代写行为构成学术不端,应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。高校普遍将AI代写视为学术不端,并以第三方机构的AIGC检测结论作为衡量基准。从技术原理看,现有AIGC检测工具主要基于水印技术、训练分类器、零样本检测等,受困于检测技术限制与AI幻觉,当前检测能力难以真正反映真实AIGC疑似水平。从法理角度看,学位论文中对AI的利用需区分工具性使用与创造性使用,AI代写构成学术不端需满足比例性原则约束,但AIGC检测工具无法厘清这些边界;由于检测结论真实性存疑、不符合法定证据形式,因而证据力不足;AIGC检测结论的证明力薄弱,单独使用难以满足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。为此,立法机关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需要构建对第三方商业性AIGC检测平台的规制体系,综合考量其检验原理、检验能力和实施准入机制,引导高校理性选择AIGC检测工具。高校应审慎对待第三方机构的AIGC检测结论,明确其仅可用于辅助材料使用,且要有充足证据验证结论的真实性;落实以人为本的人工核验制,由学位委员会判断学位论文是否构成“AI代写型”学术不端;构建AIGC学术性使用诚信机制,实施被动检验与引导学生主动披露并行,教育学生正确、合理使用人工智能工具。